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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姆乞丐阅读「毛姆我用尽了全力在书的哪一章」

在毛姆的短篇小说里,最让我惊奇和深思的便是这篇《乞丐》。他运用对比的写作手法,凸显一位特立独行的乞丐,他与乞丐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后来他终于想起是一位有一面之缘的文友。他热心地想去帮助这位乞丐,可是乞丐的态度令他不解。

至此,小说戛然而止,可整部小说又用了大量的类比,让读者读完,略一思索,似乎恍然大悟。相信每个人掩卷都会忍不住问:谁才是真正的乞丐?

一、对比手法,凸显与众不同的乞丐。

“我”因为码头罢工,羁旅于墨西哥东部港口城市维拉克鲁斯。突然的变故令我无所事事,便在城市中四处游荡。在广场上发现了一位与众不同的乞丐。

1、外表与众不同。其他的乞丐都是肤色黝黑,黑头发的墨西哥人,而这位乞丐,头发和胡子红的惊人,明显不是当地人。后来确认是英国人或美国人,这令人不可思议。

身上只有一条单裤,一件汗衫,不但破败,眼看着就要碎掉,而且污秽得让人恶心。他的两条腿,两条裸露在外面的臂膀,只剩皮包骨,透过汗衫的空隙看得见这具衰败躯壳的每一根肋骨。脚上虽然盖满了尘土,每根骨头也数得清清楚楚。他的同伴虽然也都面黄肌瘦,但无疑他是最可怜的一个。

在所有的乞丐中,他都是最凄惨和可怜的一个。

2、乞讨方式与众不同。别的乞丐滔滔不绝诉苦,拿不到施舍绝不罢休。而红头发的乞丐,一言不发,只是站在你面前,看着你,眼神凄惨,气度绝望。他连手都不伸,如果你不施舍,无视他,他会缓缓走向下一桌。如果你掏出一枚硬币,他会用爪子一样的手拿走,半句谢谢的话也不会说。

3、他的态度与众不同。没有哀求,一声不响,始终平静。你施舍,他也不表示感谢,你不施舍,他不抱怨也不愤怒。他表情木然,动作缓慢,一直向前。

这个乞丐引起我的兴趣,“我”连续观察他两天,确定了他是英国人和美国人,确定他三四十岁,怀疑他神志不清,他为什么会一步步沦落到这个地步,令“我”百思不得其解。

而且,从第一次“我”没有给他施舍后,他连续两次没有在“我”面前停留,“我”确信,我认识他,他也认出我来了,我只是想不起来罢了。


通过这种对比手法的运用,凸显出这个乞丐是如此与众不同,特立独行,我们不禁对这个乞丐充满了疑问。他是谁?他为什么如此与众不同?他为什么沦落如此?

二、突兀的结尾,引人沉思,强烈类比反差,谁才是乞丐?

作品的结尾很是突兀,但却引人沉思。

在第三天的时候,我再次观察这个乞丐,猛然想起了关于他的记忆。二十年前,他们在罗马相识,那时他是个牺牲一切要当作家的年轻人,他激情、有活力,对未来充满信心,对个人利益漠视。他傲慢,极端自大,认为其他人都是笨蛋,他自认具有天才。

想起这些,“我”惊骇无比,决定去一探究竟。当“我”找到这个乞丐时,他坐在台阶上。问他话一言不发,就像眼前没有我这个人,掏出钱给他,他却扔掉了。

他瘦如禽爪的手指握住了纸钞,将它团了起来。他又把钱捏成一个小球,推到自己的大拇指端,将它弹入空中,最后落在嘈杂的兀鹰之间。

我转过头去看兀鹰叨走了那个钱球,再转过头时,他已经不见。“我”又在城里呆了三天,再也没见到那个乞丐。

最终的问题没有答案,他如何沦落至此?作者没有给出回答。读者只好自己去思考。

我自问到底发生了什么。是怎样被拖延的期待击垮了他的心志?是怎样的失望让他支离破碎?是怎样幻灭的理想将他磨成了灰?

但作者似又给出了答案,让我们回到作品的开始。作品一直用类比的方法,引导我们去思考。首先在作品的开头,作者借“我”的口讨论了三个问题:

1、人生忙碌,我们不敢虚度光阴。

即使把“我”的计划减半,生命翻倍,还是有许多事情来不及。为此苦恼,抽不出片刻的空闲。即使给我们一周时间让我们虚度,大部分人会想着玩乐:骑马,打网球,高尔夫,游泳或赌博。而”我“决定,什么都不干。

2、我们如此不自由,被自己的欲望驱赶。

什么都 不干是妄想,如果真有这样一个时间,“我”一定会去读书,因为作为一个职业作家,读书已经成为嗜好,就像酒精之于酒鬼,香烟对之于烟虫,而读书也是带着私心的。如果能随心所欲,不务正业地读书,那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

我们的一生都是不自由的,被自己的欲驱赶着,干自己不喜欢干的事,苦多乐少。

3、我们真的可以随心所欲选择自己的处境,不听别人的安排。

我们不能真正拿握自己的生活,安排自己的时间,我们受各种因素影响,受各种人的影响,无法选择自己想要的生活。想一想我们能否放下拥有的一切,工作,房子,金钱,亲人,还有这个欲望无穷的躯体。


答案是否定的,没有人可以做到,我们被工作所困,为亲人所左右,被金钱支配。

好了,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乞丐,与我们的生活问题逐个进行类比一下。

他曾经为了当个作家牺牲一切,今天做一个乞丐是他的选择。他没有神志不清,他将我们视为宝贵的生命和时间轻易浪费,他不喜不怒,他乞讨的方式是如此特立独行,他平静、麻木,无论是警察的皮鞭,还是旧日的相识,都无法令他改变分毫。他放弃了所有的欲望,甚至生存的基本需求他也要放弃,食物,衣服,健康,生命。他全然按自己的想法生活,当“我”掏出大额钞票塞给他,他连一点乞丐的自觉都没有,将钞票揉成一团,轻轻弹飞。然后,他转身离去,瞬间消失。

这种强烈的类比与反差,让我们不禁问:谁更自由?谁更富有?谁更可怜?谁才是乞丐?是不是让人很迷惑,似乎这个乞丐给我们上了一堂人生课,在我们的眼中,他是可怜的,但他根本不需要我们的可怜。也许在他的眼中,我们才是可怜的,我们才是人生中的乞丐,被欲望驱赶着,四处奔忙,四处乞讨,生活得可笑又荒唐。

也许,一些天才与智者,注定与我们的思想和人生不同。读完这本书,让我不自觉想起了两个人,他们的人生也是如此给人震撼,难道我们大部分人孜孜以求的生活和人生目标都是错误和没有意义的吗?

三、是穷困潦倒的乞丐,还是弃世苦行的圣徒。

毛姆曾经在东方游历很长时间,对东方哲学和宗教接触很多,而且毛姆一生都在追求人生的价值和意义。如果我们注意毛姆的三部长篇小说《人生的枷锁》、《月亮和六便士》、《刀锋》,分别代表了他的困惑,追寻和解脱。所以在这篇短篇小说《乞丐》中,蕴含了毛姆对人生最深刻的思考,什么样的人生之路才是正确的,怎样度过这一生才有价值 和意义?那个红头发的乞丐,究竟是穷困潦倒的乞丐,还是弃世苦行的圣徒?


这令我不由想起两个人来。第一个是中国近现代最有名的一代大师李叔同,就是后来的弘一法师。他天纵奇才,在诗、词、书画、篆刻、音乐、戏剧、文学等多个领域,都首开中华灿烂文化艺术之先河。如果,你对他不够熟悉,那么这首歌相信你一定耳熟能详。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晚风拂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一觚浊酒尽余欢,今宵别梦寒。


这便是由李叔同作词的歌曲《送别》,传唱不衰,堪称经典。李叔同本名李文涛,叔同为其字,弘一是其出家后的法号。生于清光绪六年(1880年),卒于1942年秋,浙江平息人。家境殷实,早年留学日本,回国后从事写作教学。作为“二十文章惊海内”的大师,他是第一个向中国传播西方音乐的先驱者。他是中国第一个开创裸体写生的教师。另外,他还是中国话剧的鼻祖。用他的弟子丰子恺的话说:“文艺的园地,差不多被他走遍了。”

就是这样一个人,有一天突然放下一切出家了。他过者几乎苦行的生活,每日日中一食,一天只吃一顿饭,终生食素,终年只有几件衣服,破了又补,补了再穿,他一条毛巾用到朽烂,才肯丢弃。他淡泊名利,舍弃所有的艺术,写书法也多用来抄经文。他63岁坐化,一生通过精进修行佛教追求人生大道真相。他一生持戒精严,远不是现在一些酒肉和尚可比,所以也倍受人尊重。他最后是否找到了人生真相,明心开悟,理解大道,不得而知,相信只有他自己知道。但他是一个可以自主决定人生选择并持之以恒的人,这一点足以令我们高山仰止,自叹弗如。

另一个是现在仍然在世的朋友。年轻是就聪慧过人,他上课时总是睡觉,老师都没办法,因为所有的课程他都成绩优秀。学校让他作分享,他坐在台上说:“论学习,你们全都不如我”。他考大学,说上北大,就上北大,对于一个河南学生考北大那是多么艰难,但对他如囊中取物。


他在北大不好好上课,被学校开除了。走的时候铺盖都不拿,他说:“放在这,明年我就又来了”。果然,第二年他通过高考再次进入北大。但这样优秀的人,似乎学校都留不住他。北大没毕业,他出家了,学也不上,跑云南洱海一寺庙出家,一呆就是三年。

云南一个开茶山的富家女追求他,他一直都不在意。还俗后,和这个女子生了个孩子,也结了婚,但他依然云游四海,很少着家。我见他是,他已经长年吃素,大谈佛法,几乎什么都不做。高兴了给你介绍一下他家的茶叶,买不买他也并不在意。

这些天资聪慧的人,按世俗的路走,我们常人追求的一切名利,于他们而言得来全不费功夫。但是他们就是不愿走我们世俗的路,究竟是他们看透了人生,还是我们的路原本就是错误?

人生的路该怎么走?我想没有标准答案。只是,我们不要只急急忙着赶路,有时间是需要停一停,读读《乞丐》这样的书,思考一下,然后继续上路。这个问题交给读者去思考吧,每个人都有权利选择自己的路,自己的人生自己做决定,因为每一个人都注定与众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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