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法治进行时》栏目报道了张女士在婚恋网站上遭遇骗子,被骗800多万的事。转眼3个多月过去了,张女士又一次联系了我们栏目。张女士是第二次上我们节目了。今年7月,通过世纪佳缘网站,张女士认识了一位男士,交往中,张女士被这名男子骗了800多万元。
张女士交男友被骗800万,经《法治进行时》报道后,被多家媒体转载,这条新闻一度登上热搜榜前三,张女士瞬间引起网民关注。新闻播出后3个,张女士再次找到了栏目组,说她又被骗了。张女士说,被骗的800多万里,有100多万银行贷款,每月连本带息要还3万多元,自己已经被压得喘不过气来了。她急需挣钱缓解债务。这时,有朋友给她出了一个主意。
这位朋友告诉张女士,浙江媒体报道了一起社会纠纷事件,新闻播出后,当事人郑女士意外走红,网络粉丝超过百万,郑女士顺势做起上了直播带货。同样,张女士也是社会新闻的主角,上过热搜榜前三,社会关注度也很高。她完全可以利用新闻热度,收获个人粉丝,直播带货挣钱。
网络间,盛传着一个又一个直播带货的神话,成交量动辄百万元,甚至千万元。张女士觉得,这是她快速挣钱,摆脱困境的最好办法。为了赶上“双十一”的节点,张女士特意找到了一家传媒公司包装、推广自己。张女士与传媒公司签订了一份《代运营合同》,双方约定:张女士连续三个月,每月支付公司2万8千元。3个月内,传媒公司帮助张女士拍摄45条短视频,保底让张女士获得5万粉丝,45万视频播放量。
张女士说,按照合同约定:“3个月拍摄45条短片,平均每月拍摄15条。”但是,第一个月传媒公司仅仅发出来8条短片。粉丝量和视频点击量也远没有达标。对于传媒公司的专业性,张女士产生了质疑。错过了一次很好的“涨粉”机会,张女士很是遗憾。转眼到了交费的日子,考虑到和传媒公司约定的是三个月周期,张女士东拼西凑的交了第二个月费用。缴费没多久,张女士突然提出,要与传媒公司解除合同。
张女士说:传媒公司没有如约完成平均每月15条的视频发布量;视频点击量和阅读量也未达标;甚至连自己上热搜时的“蹭热度”视频都不能及时制作发布。而且张女士认为,传媒公司临时调换的团队成员不专业,于是,张女士要求解除合同,退还剩余款项。在退款的额度上,张女士和传媒公司发生了分歧。张女士认为,传媒公司应该全额退还第二个月的款项28000元,并补偿第一个月所欠7条视频的款项。在协商退款后,传媒公司迅速提交了已拍摄但未发布的视频,总计22条。据此,传媒公司只同意退款1万4千余元。经过一番权衡,张女士同意传媒公司退款1万4千余元,双方签署了补充协议。
记者注意到,对于张女士的相关服务以及绩效考核的量化指标,合同中有明确规定,不过所有的指标都是以3个月为期限。合同还约定:如果提前终止合同,乙方公司不做任何绩效保证。另外,双方签署的补充协议第一条阅读:甲乙双方从签署之日起:解除原《代运营合同》。中国政法大学朱巍教授告诉记者:根据补充协议来看,双方原《代运营合同》中尚未履行的义务不再履行,并按约定退还了张女士14826.91元。从合约来看,张女士与公司的合同关系已经完全终止。采访当天,记者联系了这家传媒公司,公司方面拒绝了记者的采访要求。
无论是张女士,还是劝她蹭热度“吸粉”,直播带货的朋友,都不是此行业的从业者。他们仅仅在网上看到网红们直播带货赚钱,就在毫无专业知识的情况下,进入了陌生领域。其实,他们口中的“杭州郑女士”在今年的一次直播中,就遭遇了“直播间围观人数八十万,货物只卖出24单”的尴尬情况。从那以后,红极一时的杭州郑女士也消失于大众的视野中。“意外走红,营销吸粉,直播带货”,这条“郑女士”“张女士”们心中的发财路,似乎很难走通。
今年8月30日,文旅部正式出台《网络表演经济机构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平台、主播、经济机构三方关系。明确规定,不得以虚假消费、带头打赏等方式诱导消费、不得以打赏排名、虚假宣传等方式炒作收入,直播MCN机构演出需要“持证”,主播实名认证。朱巍教授表示:行业的不断规范,直接提高了行业准入门槛,普通人在没有专业准备的情况下,不要轻易的涉足。
记者:郭擎浩 摄像:李昂
来源: 法治进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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